经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5年11月评审通过,并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冯启高、冯喜兰、汤菊香、徐瑞富、姚连芳、赵一鹏6位同志具备教授任职资格;曹国杰、崔军红、洪源、胡娜、李波、李峰梅、刘欲晓、吕红兰、梅宪宾、孟景舟、万秀颖、王清华、王鲜芳、魏刚才、杨凤霞、张焱、张宏军、周岩、周爱玲、周建设、周思旭21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巴新华、董彩霞、王春虎3位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2]26号)精神,经省教育厅审核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王新宇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经河南省图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5年11月评审通过,并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刘龙同志具备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