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激励广大师生将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学期升国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学第一周举行全校升国旗仪式。第二周开始,升旗仪式由承办学院负责,于当天上午7:00在致远广场准时举行。
2.请各学院根据统一安排(见附件),组织本学院在校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升旗仪式。
3.相关要求
(1)各学院党委负责升旗仪式现场组织工作,并组织开展各类爱国爱校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形式由各学院自定。
(2)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应注意着装整齐、庄重,6:50前整队完毕。
4.升国旗仪式期间如因放假、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进行,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不再举行。
宣传部联系人:翟彦召 13353736015
国旗护卫队联系人:薛 进(学生)13663907262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2月17日
(初审/翟彦召 复审/贾普君 终审/翟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