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促进文明校园建设,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学校对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集中建设,基本满足了校内停车需求。经研究,现对校内停车做如下要求:
一、保卫处统一负责校园内停车管理工作,指挥进校车辆有序定点停放。在不影响校区生活环境与校内安全通行情况下,将继续对校园内停车泊位进行优化设置,以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车主停车需求。全体师生均需按停车指示标志线停放车辆,没有停车指示线的道路,禁止停车。
二、从即日起将开展车辆停车秩序检查,凡不按停车指示线停放、影响环境美观的非机动车辆(包括电动三、四轮车),保卫处将强制移入停车位或移走集中停放,因移车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车主负责。对于长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集中报废处理。
三、10月底之前,针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通过贴《违规停放车辆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车主,并记入所在单位的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业绩档案,影响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和单位文明教师指标。从11月1日起,违规停放车辆的教职工,除影响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和单位文明教师指标外,还要依据《江南平台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扣减车主本人精神文明奖。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积极配合,保障车辆有序停放,对可能造成的不便,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克服困难,共同为建设和维护美丽、整洁、安全、文明校园做出应有贡献。
校文明办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