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载体,进一步发挥党员在文明城市创建和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关于开展“美丽新乡城市清洁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暑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帮扶进达花园无主庭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杂草,清理乱贴乱画,清除脏、乱、差等卫生死角,改善庭院卫生环境。
二、活动对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教工党员。
三、活动安排
7月1日-8月30日期间,每周五集中开展一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7月5日 第一党总支、新科学院党委、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
7月12日 第二党总支、第三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7月19日 第四党总、第五党总支
7月26日 生命科技学院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8月2日 机电学院党委、食品学院党委
8月9日 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园艺园林学院党委、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
8月16日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委、服装学院党委
8月23日 文法学院党委、教育科学学院党委、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8月30日 外国语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动“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平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同时结合各单位自身实际,做出安排部署,推动该项活动深入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第一责任人。每次活动的第一家单位作为召集单位,负责集中人员、交接服装和清洁工具。每个单位参加志愿服务党员不少于10人(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2人)。
3.加强组织管理。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统一穿着红马夹,服装和工具由校文明办协调安排,由各召集单位传递使用和管理,活动结束后交回。活动开始前,请召集单位联系组织部明确党员志愿服务及党日活动的要求,联系校文明办明确工作任务,并提前在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s://www.chinavolunteer.cn/)进行登记。
4.抓好督促检查。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评估、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校文明办、党委组织部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党员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5.做好宣传报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活动开展后两天内将活动相关资料(图片、文字、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送校文明办、党委组织部。要及时挖掘、总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增进党员参与的自觉性,扩大党员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党员带头、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校文明办
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