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开学在即,为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同时迎接新乡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现就校园内文明秩序提出如下要求:
1.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应顺向、有序停放于划定的停车指示标志线内,没有停车指示线的道路,禁止停车。违规停车将贴条拍照,影响严重者将由卫保卫处上锁或拖离现场。
2.任何人不得破坏绿地,不得擅自在绿地上种植其他作物。违者限8月30日前恢复原貌。逾期未整改者,学校将集中处置、恢复原貌。
3.教工依法依规养犬,不在教学、办公区域遛狗;学生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
4.上课时段,禁止家属、儿童在教学区驻留、游玩、嬉戏。
5.对于租住我校职工住房的住户由出租户负责通知、监管,租赁者违犯上述规定,由出租户承担处罚责任。
6.即日起,校文明办将常态化开展督查,对于违犯上述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扣发精神文明建设奖。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并积极履行对家属的教育提醒义务。对可能造成的不便,恳请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克服困难,共同为建设和维护美丽、整洁、安全、文明的校园做出应有贡献。
校文明办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