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即二级教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即三级教授)的正式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 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 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国家农业项目首席专家;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4.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5. 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
6. 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7.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8.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者;
9.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 国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3. 长江学者;
14. 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5. 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16. 中原学者;
17. 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河南科技功臣;
18. 国家级教练员其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3名者。
(二)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12年、9年、6年(注:申报人员聘任期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分别具备下列一个条件、二个条件、三个条件,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
3. 国家“863”计划课题负责人;
4. 国家“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
5. 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6. 国家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7.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者;
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者;
11. 其他代表本行业全国最高水平的专业奖项获得者;
12. 河南省专业技术杰出人才;
13. 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者;
14. 河南省优秀专家;
15.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16.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三)有关说明
奖项及称号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申报程序
现聘用在三级教授岗位的教师,对照申报条件,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交有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7月15日(下周二)将个人申报纸质表(单位盖章)和电子版、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人事处(行政楼600#)。联系电话3040777,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有关人员。
2、请申报人员认真对待,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对申报中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二级岗位。
人事处
20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