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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评选 “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2014年05月28日 17:49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了表彰我校2010年以来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创新团队,经2014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十佳”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学校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任务,以培养和建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科研创新性群体为目标,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二、评选范围

  “十佳”科技创新团队评选推荐的主体须为现有的校级及以上的创新团队。

  科研业绩范围: 201011日 至 20131231日 。

  三、“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的评选条件

  1.科技团队应隶属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优先发展学科。团队研究方向明确,具有一定特色。

  2.科技团队管理规范,具有明确的未来发展目标,且有浓厚的学术氛围。

  3.团队负责人具有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

  4.团队具有合理的职称、年龄、专业等梯队结构,成员相对稳定,协作能力强。

  5.在科研工作中不断创新,科研业绩突出,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高,经费充足;获得的科研成果丰富,水平高。

  6.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对外学术交流、服务社会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0个。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的方法。各科技创新团队向所在学院自愿申报,并填写《“十佳”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见附件)。

  (2)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参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3)科技处对推荐的创新团队进行复核。

  (4)校学术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进行评选,并提交学校研究。

  2.时间安排

  (152669日,申报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向所属学院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推荐。

  (2610日~16日,学校组织评审。

 

  附件:“十佳”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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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5月23